什么是行政许可的便民、及时与效率原则? 即在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采取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合署办公、“一个窗口”对外等措施,方便群众,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如何称呼在审批窗口的工作人员 一、推进阳光工程,塑造窗口形象。“阳光物价、民生至上”是我局形象的外在体现,它是“满意机关”创建的一面“镜子”。为此,作为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的行政审批部门之一,我局以“阳光物价、民生至上”为抓手力创满意,努力塑造高效、廉洁的窗口形象。1、实施“五公开”,打造“阳光窗口”。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我局对行政审批窗口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办条件、收费标准、监督电话进行公开,从而增强了审批事项的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2、实施“五个一”,落实“阳光审批”。对群众申请办理的所有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对符合规定的办事项目予以一次性办结;对手续不齐备的办事项目一次性告知,手续补齐后确保一次性补办成功;整个办事过程通过内部有机运作进行一条龙服务,树立起公正高效的审批形象。3、以行权网为平台,推行“阳光服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实现行政权力的全程动态公开,做到阳光收件、阳光审核、阳光审批。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通报制度,每月对办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注重规范审批流程,将局所有审批(备案)项目全部纳入审批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统一受理,并对每一审批项目的。
重磅!济南商品房预售许可由行政审批局核发, 你怎么看? 2019年5月31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告,自5月27日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履行上述划转事项的审批职责。通告称,此次按照市委、市政府《济南市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济厅字〔2018〕44号)精神,将涉及气热许可证核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节能认可、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等39项审批事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记者注意到,房地产市场中涉及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发、现售备案、竣工备案、企业资质审批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接,政策制定、批后监管等仍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个人觉得 严格审查,有有利于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