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礼泉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恶势力案件,九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7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16年11月起,被告人李阳与被告人杨威、景新、巩军舰经常纠集在一起,分别与被告人赵新堂、景新合伙开设赌场,又纠集被告人强民校在赌场提供赌资,雇佣被告人杨威、景新、巩军舰为赌场提供保护,开设赌场非法所得150000元。为索要赌债,被告人李阳雇佣、指使其他被告人多次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法院判决认定,各被告人为索要赌债共实施敲诈勒索一起、非法拘禁三起,违法行为四起,各被告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李阳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赵新堂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强民校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杨威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景新构成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巩军舰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强赞伟、唐永杰、赵岁朋构成非法拘禁罪。其中被告人李阳、杨威、景新、巩军舰均系累犯,被告人李阳、强民校、杨威、景新、巩军舰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强民校、杨威、景新、巩军舰、强赞伟、唐永杰、赵岁朋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手段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李阳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5000元;被告人赵新堂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强民校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杨威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景新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巩军舰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强赞伟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唐永杰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被告人赵岁朋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李瑞23000元,追缴被告人非法所得150000元。
“六清”行动开展以来,礼泉法院坚决贯彻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以“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坚定意志,坚决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努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守护平安礼泉贡献力量,展示礼泉法院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