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关于消防控制室布置的相关条文在哪里 在国标文件的第21138.1.7条,GB50016-2014中8.1.7条具体5261规定如下:扩展资料: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4102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1653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现批准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3A、5.4.4(1、2、3、4)、5.4.4B、5.5.8、5.5.13、5.5.15、5.5.17、6.2.2、6.7.4A、7.3.1、7.3.5(2、3、4)、8.2.1、8.3.4、8.4.1、10.1.5、10.3.2、11.0.4、11.0.7(2、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参考资料来源:-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商业服务网点有哪些要求 1、在住宅建筑下面,由首层进入,可以上到该网点的二层,上下两层相加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的小型营业用房,即进入套内空间后的上下面积之和不超过300平方。2、仅在首层设置不超过300平方的商业网点是否可行?答:可行。3、仅在二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是否允许?答:不允许。4、如首层设置60平方,二层设置240平方是否可行?答:如果二层240平方对应的首层也是商业服务网点,则可行,若做其他用途则不行。5、门的宽度数量等无规定,从商业经营考虑,一般会开的比较大。6、可否在三层打通楼板使用?答:不可。7、网点内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或者对楼梯本身有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的要求?答:首先不需要封闭楼梯间,其次二层如果不做营业用房,仅供业主辅助使用,不做防火要求;若二层也作为营业用房,楼梯的宽度、坡度等应满足疏散楼梯的要求。宽度一般做1400较好,至少不小于住宅楼梯的疏散宽度。8、网点内任一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应按“不宜大于30M”来执行。理论依据老《高规》6.1.7《建规》5.3.13。9、相邻商网之间的隔墙做防火墙,墙上装甲级防火门,可否?答:否。10、可否设在地下一层和首层。答:否。11、首层可否向下开设地下室作为该网点的仓库?答:不可。12、。
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商业服务网点有哪些要求 1、建筑高度的计算: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4.11条的条文解释: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仍可按照住宅建筑定性来进行防火设计,住宅部分的设计要求要根据该建筑的总高度来确定。该建筑的总高度计算应从室外消防道路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1333366303065地面算起。2、建筑面积、安全出口数量的设计:对于单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当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对于2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当首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首层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二层可通过1部楼梯到达首层。当二层的建筑面积大200m2时,二层需设置2部楼梯,首层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当二层设置1部楼梯时,二层需增设1个通向公共疏散走道的疏散门且疏散走道可通过公共楼梯到达室外,首层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3、疏散距离的计算:商业服务网点每个分隔单元的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为避免进深过大,不利于人员安全疏散,本条规定了单元内的疏散距离,如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情况,单元内的疏散距离不大于22m(如设自喷,其疏散距离为27.5m)。当商业服务网点为2层时,该疏散距离为二层任一点到达室外的出口,经楼梯到达首层,然后到室外的距离之和,其中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