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项目管理的索赔工期问题 工期索赔的依据和条件:工期索赔,一般是指承包商依据合同对由于非自身的原因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向业主提出的工期顺延要求。(一)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主要有:(1)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进度规划;(2)合同双方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3)合同双方认可的对工期的修改文件;(4)施工日志、气象资料;(5)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6)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7)受干扰后的实际工程进度等;(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确定的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7.5.1项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
工程中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工程中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需要看具体情况。根据《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 9.11.1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
在FIDIC合同条件下,如遇台风妨碍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使工程项目遭受工期 参考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