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哪些?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
如何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 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对县域内义务教育 在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配置状况和校际在相应方面的差 距进行重点评估。对地方政府在人学机会保障、投入。
2013年4月18日,教育部推出国家级“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答案:A题目分析:教育部推出国家级“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学生课业负担、择校、乱收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等问题都纳入。
如何做好迎接县域义务教育均衡 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工作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状和对策一、调研目的、意义“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工作涉及每一个家庭,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教育问题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教育公平,特别是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已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的核心问题之一。《甘肃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年)》提出:“到2015年,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危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实现均衡,基本消除薄弱学校和大班额现象;全省累计有30个县市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均衡发展。永昌县就是这30个县市区之一。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国家、省、市、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省、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提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做好迎接2015年省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基础工作,全面分析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状和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对策与措施,特开展此项课题研究。二、调研内容、要点调查了解县域义务教育均衡。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标准是什么 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标准如下:第六条 资源配置评估通过以下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具体包括:(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二)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三)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四)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五)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七)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第八条 教育质量评估通过以下9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具体。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对象是什么?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对象是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统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