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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山东:批捕涉疫刑事犯罪127人

2020-09-26新闻13

新闻发布会|山东:批捕涉疫刑事犯罪127人

9月24日,山东省检察院召开检察业务数据公开新闻发布会。

9月24日,山东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业务数据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以来全省检察业务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发布全省检察机关1至8月主要业务数据,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今年以来,山东省检察院建立了检察业务数据定期发布制度,用数据公开动态反映检察工作、回应民生关切、彰显司法公正。

在依法战“疫”中展现检察担当

山东检察机关全力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严惩妨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依法加快案件受理、审查办理、移送流转速度。1至8月,山东省共批捕涉疫刑事犯罪127人、起诉201人;对妨害疫情防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184件,审查后不批捕30人、不起诉34人;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先后发布典型案例19件,为山东检察机关提供办案指导,助力法治宣传。

着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

山东检察机关持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等7个服务意见、126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坚决把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做细做实。

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慎捕慎诉,积极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帮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1至8月,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犯罪不捕率为31%、不诉率为17.1%。同时,依法惩治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419人,同比上升2.3%。

大力开展“六清”行动和“涉黑涉恶案件百日攻坚”,紧盯依法严打、“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关键环节。1至8月,山东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恶犯罪125件365人,起诉238件1590人,移送“保护伞”线索149条,建议侦查机关追缴返还涉案财产4539万元。

严厉打击相关刑事犯罪,起诉金融犯罪1726人,努力扩大追赃挽损比例;认真落实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要求,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共向1210人发放救助金971.6万元;深入开展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专项监督,追索劳动报酬1399万元,支持农民工起诉1254件,同比上升936.4%;持续巩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检察工作站等,打好蓝天碧水净土司法保卫战。1至8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立案1388件,提起诉讼114件。

不断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山东检察机关组织开展“重点工作攻坚年”“基层建设年”“《决议》落实年”,加快建立“四大检察”相互融合、一体发展的工作格局,引领推进全省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推进认罪认罚、减少审前羁押等方面聚焦发力,1至8月,山东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8.5%,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6.4%;山东检察机关不批准(决定)逮捕3518人,决定不起诉各类犯罪8203人。同时,积极适用公开审查方式推动释法说理,对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168件211人,同比分别上升273.3%和251.7%,社会认同感显著增强。

持续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今年以来,山东省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464。

用心用力办好检察实事

山东检察机关树立办信接访也是办民生的理念,全面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创新公开听证形式,对一些申诉多年的疑难案件,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参与,面对面释法说理、解疑释惑,共同促进息诉罢访。1至8月,接待群众信访33171件次,全部按时办理答复;全省检察机关举行公开听证活动727次,当事人同意检察意见669次。

持续跟踪督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和山东省相关检察建议,打造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格局。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36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401人,同比上升76.7%;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814人,提起公诉1634人。

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舌尖”“脚下”安全,1至8月,山东检察机关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犯罪审查起诉315件775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2件;不断推动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在山东落地落实,山东省检察院今年8月向省住建厅送达关于窨井盖治理的检察建议,共同推动窨井盖问题的综合治理,全省共向当地住建部门送达检察建议127份,召开座谈会188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做好监督纠正、释法说理、息诉服判等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1至8月,共对33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开展听证,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息诉218件。(山东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图文:黄莹)#山东省#检察机关#检察收藏

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慎捕慎诉,积极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帮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1至8月,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犯罪不捕率为31%、不诉率为17.1%。同时,依法惩治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419人,同比上升2.3%。

大力开展“六清”行动和“涉黑涉恶案件百日攻坚”,紧盯依法严打、“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关键环节。1至8月,山东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恶犯罪125件365人,起诉238件1590人,移送“保护伞”线索149条,建议侦查机关追缴返还涉案财产4539万元。

持续跟踪督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和山东省相关检察建议,打造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格局。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36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401人,同比上升76.7%;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814人,提起公诉1634人。

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舌尖”“脚下”安全,1至8月,山东检察机关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犯罪审查起诉315件775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2件;不断推动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在山东落地落实,山东省检察院今年8月向省住建厅送达关于窨井盖治理的检察建议,共同推动窨井盖问题的综合治理,全省共向当地住建部门送达检察建议127份,召开座谈会188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做好监督纠正、释法说理、息诉服判等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1至8月,共对33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开展听证,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息诉218件。(山东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图文:黄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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