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Central Administrative unit state asset management tentative method;Interim Measures for the central administration of state-owned assets management)。财政部发布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2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附件: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我国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哪些 财会[2014]10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提高企业合并财务报表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政部2014年2月17日准则全文编辑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母公司,是指控制一个或一个以上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发〔2011〕192号) 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力资源。
事业单位用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购入无形资产怎么入账? 首先收到专款时借:银行存款 5贷:拨入专款 5购买资产借:无形资产 1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1借:专款支出1贷:银行存款 1然后把 拨入专款和专款支出分别结转假设,剩余部分上缴那就借:拨入专款 5贷:专款支出1银行存款如果留归本单位使用那就:借:拨入专款 5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4专款支出 1明白了
行政单位坏账核销怎么处理,需要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我也要问 你好,行政单位坏账核销处理的方法: 1、直接转销法。即坏帐发生时,将其实际损失,。
监狱里面都有哪些部,每个部门具体工作是什么, 监狱部2113门分为2大部分:1:监狱大墙内5261监管这块有:狱政4102科、刑罚执行科、侦查科、教育科1653、生活卫生科所谓的“管教五科”和监内医院。监区、分监区、出入监队、严管队、禁闭室(关押服刑人员的单位)。2:监狱大墙外行政部门:监狱党委办、监狱办公室、监狱工会、监狱纪委、政治处、企管办、调度室、财务科、审计科、劳资科、生产科、供应科、销售科、行政科、社区家委等,每个监狱编制不同但大同小异。监狱各部门工作:?一、政治处(一)管理全监狱民警及工勤人员编制及日常管理工作。??(二)监狱公务员录用、考核,负责权限内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回避、辞职辞退、退休、职位聘任等公务员管理工作监狱各处室职能分工。(三)负责组织全监狱人民警察思想政治教育、学历教育、学历学位管理和队伍管理工作。??(四)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监狱各部门绩效考核和警察岗位考核工作。(五)管理和组织、指导监狱党建和共青团工作。(六)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人事统计和监狱公务员出国(境)政审工作。(七)监狱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医疗待遇,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八)负责组织、指导、管理监狱妇女计划生育。
以土地投资入股契税如何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规定: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房屋赠与征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