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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条例 物业公司 电信与物业公司合作协议

2020-09-25知识7

求一个懂法律的朋友帮忙,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利收取移动、电信的小区宽带光缆、配套施工的进场费。一个小区要能用上宽带,必须通过移动、电信公司放光缆进小区,安装。

我家楼顶安装了电信和联通基站,并受到了辐射的影响,请问如何可以叫他们搬走? 一、可以协商物业,确认其手续的合法性,并要求其联系运营公司尽快撤离基站。二、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协商处理。三、适应法律:1、有多部法律对业主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作出规范。《电信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及《物权法》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优先适用《电信条例》第47条的规定。2、《电信条例》第47条规定,通信公司设置基站时,只要在建站前15天,在物业相关区域公示基站选址认定书,通知业主或者使用人,即可认定通信公司履行了《电信条例》第47条确定的通知义务。3、设立基站的行为应否支持。通信公司具有所有权或承租的房屋,通信公司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只要通信公司的基站依法设立,即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取得了无线电台执照,取得了《电磁辐射环境验收合格证》,对环境没有造成危害,通信公司设立基站的行为应予支持。4、通信公司可否在楼顶女儿墙等部位设置天线题。通信公司虽然占用了物业的共用部位,在楼顶女儿墙等部位架设天线,但其架设的天线是屋内基站设备的附属部分,且是为了不特定人的利益。因此,通信公司架设天线的行为属于对共有部分的合理使用,小区业主应负容忍义务。但通信公司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天线设置使用费。

电信与物业公司合作协议 关于个人与物业公司合作协议的回答为甲方:乙方:根据《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拓展。

请教:一个小区多少户要求牵光纤电信就必须履行电信条例???

求一个懂法律的朋友帮忙,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利收取移动、电信的小区宽带光缆、配套施工的进场费。 你可以说物业没权利收费,但是物业却有权利不让其进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区域设备设施是物业管理的。不管是移动还是电信,在未经开发单位许可的情况下,都无权直接在公共区域内施工和安装设备设施。开发商离场后,业主大会通过投票审议移动、电信是否可以进场。在业主大会决议前,物业有权拒绝移动、电信的任何施工行为。

提问者:wl7090*时间:2018-10-22 16:42:14 地点:葫芦岛 已帮助:49 人 物业公司没和我签物业服务合同,可以拒交物业费吗?是按物业条例哪条规定啊。物业起诉我们了 。

小区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就与某电信公司签订合同,能告吗? 路名写错了,只能说,是合同的笔误,而合同的目的,确实是为了给你们小区内安装一套此类装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2007修订版规定,第六条: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第二十七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第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以上。

电信公司未经物业联系私安设施是不是违法的 电信公司未经物业联系私安设施是违法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区域设备设施是物业管理的。不管是移动还是电信,在未经开发单位许可的情况下,都无权直接在公共区域内施工和安装设备设施。开发商离场后,业主大会通过投票审议移动、电信是否可以进场。在业主大会决议前,物业有权拒绝移动、电信的任何施工行为。

国家规定通讯基站可以设在住宅区吗? 是不可以建在居民住宅区的。法律规定:国家环保总局1997年3月发布的18号令规定:一切涉及到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项目或活动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此令发布前建成的,要进行补评。《国家电磁辐射保护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备或者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规定的限制区域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七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但是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向该建筑物的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使用费。《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物业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制订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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