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之死是个人的悲剧,更是时代的悲剧。岳飞同所有的历史人物一样,有他的错误和缺点,而非完人。但是,他最主要的方面,是为着当时祖国的统一和进步而奋斗不息。特别是他所倡导的“仁、信、智、勇、严”的为将之道,因而创造了古代治军史上的奇迹。
岳飞的基本家世情况
岳飞的户籍是河北西路相州汤阴县永和乡孝悌里。汤阴县今属河南省,但在宋代时还属于河北路,因此岳飞被人称为河北人。
岳飞在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二月十五日出生,他有四个哥哥排行第五,因此岳飞乳名叫“五郎”。他的父亲叫岳和,母亲姚氏。
《三朝北盟会编》记载:“少为韩魏公家庄客,耕种为生。”“飞,相州人,为韩魏王家佃户。”
岳飞出生后,家境日增贫困,岳飞年龄稍大,在家无法糊口,便背井离乡,出外谋生。随后成为宋代三朝宰相韩琦府上的佃户。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8说岳飞“尝为人庸耕,去为市游徼,使酒不检。”
这段话记载了岳飞为了生活,还在一个小城镇上(宋朝的市是次于镇的小工商业点),担任负责治安的基层小头目。
宣和四年和六年,岳飞两次投军,当时的宋朝实行灾年招兵的政策,目的是吸收破产农民,以防造反,“不收为并,则恐为盗。”
岳飞有五个儿子,根据《宋岳鄂王年谱》记载,他们分别是:岳雲、岳雷、岳霖、岳震、岳霭(岳霆)。
长子岳雲和二儿子岳雷是岳飞前妻刘氏所生。其他三个儿子和女儿安娘则是岳飞第二任妻子李娃所生。
岳飞投军后,主要升迁经历
建炎四年至绍兴元年,岳飞为武功大夫、昌州防御使,人称“岳防御”。
绍兴元年至绍兴二年,岳飞为亲卫大夫、建州观察使,被人称呼为“岳观察”。
绍兴二年至三年,岳飞的官阶晋升为遥郡中卫大夫、武安军承宣使,绍兴三年至绍兴四年,又被晋升为镇南军承宣使,称谓为“岳承宣”。
绍兴四年,岳飞正式建节,授清远军节度使,称谓改为“岳节使”。
绍兴七年,岳飞升太尉。南宋时期,太尉是武阶官最高的虚衔。此时,岳飞的称谓则改为“岳太尉”。
绍兴五年至七年,岳飞为检校少保。绍兴十年,岳飞升少保,作为“三少”即“三孤”之一,因此被称为“岳少保”。
绍兴九年,岳飞由太尉升开府仪同三司后,被称为“岳开府”。
岳飞坚决反对降金乞和
绍兴七年末到绍兴十一年岳飞被害,是宋金绍兴和议,宋高宗完成对金屈辱求和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宋朝抗战派和投降派斗争最为激烈的时期。
绍兴七年淮西兵变后,宰相张浚下课,赵鼎成为宰相后,宋廷就开始调整了对金政策,由战到和的转变。为此宋朝还派遣使者出使金国讨论和谈事宜。
岳飞在金废伪齐后,就屡次上奏,坚决主张乘机北伐,只可惜岳飞的多次上奏并没有被南宋朝廷所“采纳”。
当时的朝廷宰执共有四人,除了赵鼎外,秦桧升任右相,此外还有参知政事刘大中和枢密副使王庶。四人之中,只是有王庶反对议和。
《金佗稡编》卷15记载,“今讲好已定,两宫天眷不日可还,偃武休兵,可期岁月,臣之所请,无避事之谤。”“伏望陛下俯昭诚悃,曲赐矜从,令臣解罢兵务,退处林泉,以歌咏陛下圣德,为太平之散民。”
反对降金乞和无效下,岳飞只能多次以辞职作为抗议手段。则正好就中了大奸臣秦桧的“圈套”,当时若不是参知政事李光所制止,岳飞的兵权早已被撤了。
岳飞含冤而死
《宋史》卷380《何铸传》记载:“铸引飞至庭,诘其反状。飞袒而示之背,背有旧涅‘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既而阅实,俱无验。铸察其冤,白之桧,桧不悦,曰:‘此上意也!’”
岳飞的“诏狱”是由何铸和周三畏主审,周三畏畏手畏脚,附和秦桧。何铸本是秦桧亲信,曾参与弹劾岳飞,后却极力为岳飞辩护无罪。
秦桧后改任万俟接任卿使中丞,千方百计搜集岳飞罪状,除了策动张宪谋反外,又加上两条新罪。其一是“逗遛不进”,其二是“自言与太祖俱以三十岁为节度使”。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岳飞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同时张宪和岳雲也一同被南宋朝廷杀害。三个许身民族战场的斗士,终于惨死在投降派的屠刀之下。
结语:岳飞自年轻时背刺“尽忠报国”之日起,一直忠诚地履行自己的誓言。因此,千百年来,人民肯定他,纪念他,这是理所当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