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把十吨垃圾倒在北京的高速公路上!无良司机事后翻供:我按错了!
现在垃圾分类搞得如火如荼,大家的环保意识也越来越高,但是这些垃圾在居民手里只是一点点,分类处理很简单。到了垃圾车上可就不一样了,开这些车的司机素质参差不齐,他们会如何处理这些垃圾呢?下面咱们就来认识一位无良的司机方某,他胆大包天,竟然把10吨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倒在了京开高速出京方向的最外侧车道上,而对此他的解释竟然是:按错了!
近日,大兴区人民法院对司机方某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方某犯破坏交通设施罪,处有期徒刑三年。这样的判罚不知道大家是否满意,但是笔者看来,对比起方某的所作所为,这判罚还是轻了。咱们来回顾一下当时的情况,看看这方某都干了怎样的好事。
当天凌晨,在京开高速出京方向,垃圾堆满了高速的最外侧车道,整个垃圾带长约30米,宽4米,在夜间照明条件不好的情况下,在高速路上放置这么多垃圾,无异于谋杀。而倒完垃圾后,方某直接扬长而去,还好路过的司机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报警,高速公路的管理人员及时摆上锥桶,一直清理到早上才运走了全部垃圾,没有酿成交通事故。
经过查看当晚的监控录像,很快警方就找到了倾倒垃圾的这辆货车。只见这辆货车通过收费站后直接停在了最外侧车道,十多分钟后就直接升起了车斗边开边走,把垃圾全部倒了下来。而通过监控录像,车辆的牌照清晰可见,警方很快就将司机方某抓获归案。
据了解,方某一直从事的就是个体收废品的工作,这些垃圾都是他从万寿路附近回收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这样的垃圾一车要1000多块的处理费,他为了省下这1000多块,就不顾他人安危,直接把高速路当成了垃圾场。这样的司机素质有多低,法律意识有多淡泊,也是可见一斑!
随后此案移交到了大兴区人民检察院的李文芳检察官手中,这个案件其实争议点也很多,尤其是案件的定性非常困难。这样倾倒垃圾的行为,究竟是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破坏交通设施罪,或者是根本不构成刑事犯罪呢?要知道这些罪名的量刑差别很大,检察官必须在理清行为人主观过错的基础上,准确认定案件定性。
因为事发时是凌晨,方某把10吨垃圾倾倒在高速上,很容易造成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所以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没有问题。但就在李检察官审查起诉这起案件时,嫌疑人方某竟然翻供了,要知道方某在公安机关曾做过6次的有罪供述。但当他得知自己的行为十分严重,可能被判处多年有期徒刑后,他却改变了说法。
方某自称当时并不知道自己倾倒了垃圾,而是将液压按钮当作了空调按钮给按错了。对于这样的嫌疑人,检方也是无可奈何,只能继续补充侦查,通过车内结构证明,空调按钮和液压按钮相距很远,而且样式完全不同,错按属无稽之谈。而且即便是错按,方某并没有下车查看,明显还是存在主观故意。
最终,检察机关认为嫌疑人方某翻供理由均不成立,并直接向大兴区人民法院对方某提起公诉。大兴区人民法院则采取线上审理的方式,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庭上方某继续卖惨,说自己年事已高,希望法官能从轻发落,不要让自己在监狱里待太久。最终法官判处方某犯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对于方某这样的无良司机,如此量刑也是他罪有应得,同时也警示了其他有类似心思的司机。北京的道路不是您家的田间地头,别说随意倾倒垃圾,即便您开车不守规矩都时刻有人关注。最近因为危险驾驶被刑拘的那位司机也是前车之鉴,还请所有的司机开车上路都要守规矩、讲法律,不要肆意妄为,以免惹上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