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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关怀传递千里 司法救助温暖人心

2020-09-25新闻5

检察关怀传递千里 司法救助温暖人心

纵然相隔千里,也动摇不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初心,阻隔不了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温度。近日,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再出发,对命案被害人赵某的两个儿子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将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2万元,分别送到身处辽宁省锦州市和黑龙江省黑河市的两位被救助对象手中,将司法人文关怀及时播洒到人民群众心坎儿上。

在收集到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后,经控申干警调查核实发现,司法救助对象赵某枫、赵泓某系故意伤害致死案被害人赵某之子,而命案被告人系赵某之妻。事发后,命案当事人的两个孩子生活无着,长子赵某枫系辽宁省锦州市某高校大三学生,次子赵泓某在黑龙江省黑河市某初中就读,由其领取最低生活保障的姥姥、姥爷照料,境况极为艰难。检察长马骥在听取案件承办人详细汇报后认为,赵某枫和赵泓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要求办案人依照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对两个孩子开展司法救助,并尽快将救助金发放给被救助人,以解燃眉之急。

检察关怀传递千里 司法救助温暖人心

康平县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后,再次得到县政府相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司法救助金很快到账。9月8日,本院控申干警将1万元救助金送到在锦州上大学的赵某枫手中。在锦州,因学校封闭,经被救助人同意,与其辅导员老师进行了户外座谈,了解赵某枫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希望学校尽可能给予赵某枫就学方面的照顾,助其顺利完成学业。辅导员老师表示,会向校方反映该生情况,同时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表示了衷心感谢和高度赞许。9月14日,控申干警不辞辛苦再次启程,驱车往返2500公里,用时五天四夜,将1万元救助金送到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的被救助人赵泓某家中,并鼓励他放下思想包袱,安心学习,将来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赵泓某的姥姥、姥爷对康平检察的这份来自千里之外的及时救助感动不已,激动地握着检察官的手,眼含热泪地说:“多亏了党的好政策,多亏了检察院的好干部,我的外孙子才能有学上。”并表示会尽其所能把赵泓某培养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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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直接体现,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下一步,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本着“依法依规、应救尽救”的原则,扎实做好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精神安抚、心理疏导和其他帮扶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传递检察温情。同时,进一步加强同康平县教育、民政、人社、扶贫开发、医疗保障等部门的沟通联络,让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的更加紧密,让被救助人感受到来自社会、来自检察机关的关心关爱,助其渡过难关,重燃追求美好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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