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性质 不安抗辩权制度性质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性质 《合同法》第68条、第69条的立法本意,是赋予当事人依法享有“中止履约权”和“合同解除权”两项不安抗辩权利。由此可见,不安抗辩权在性质上不仅具有延期的(一时的)抗辩权。预期违约制度与不安履行抗辩权有什么区别? 不安抗辩...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性质 《合同法》第68条、第69条的立法本意,是赋予当事人依法享有“中止履约权”和“合同解除权”两项不安抗辩权利。由此可见,不安抗辩权在性质上不仅具有延期的(一时的)抗辩权。预期违约制度与不安履行抗辩权有什么区别? 不安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