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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法律
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根据《合同法》第68、69条之规定,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不安抗辩权,又称保证履行抗辩权,是具有先给付义务的一方...
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根据《合同法》第68、69条之规定,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不安抗辩权,又称保证履行抗辩权,是具有先给付义务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