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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一条有何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解读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的内容是什么? 第十六条下列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一)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二)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三)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的内容是什么? 第十六条下列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一)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二)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三)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