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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沙河镇跳墩村书记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月江镇李强
陈光礼的一审宣判 2010年12月28日,四川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宜宾市原副市长陈光礼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光礼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弟陈光明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人民...
陈光礼的一审宣判 2010年12月28日,四川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宜宾市原副市长陈光礼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光礼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弟陈光明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