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郑州思达买超市冤枉顾客并处以巨额罚款问题 [信箱 lostboyfd@yahoo.com.cn;QQ 58628602;避免麻烦电话就免了] 他们的行为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