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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是行政合同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中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

2020-09-24知识10

《合同法》的“先履行抗辩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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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倘若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者先履行了合同,不安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应当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了不安抗辩权,对方当事人既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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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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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解除合同吗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中不安抗辩权(证据不确却)的有关案例分析 经验 教训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并且在后履行方于一合理期限内未能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它是兼有抗辩权与形成权性质的复合性权利,而且是一种积极性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没有确切的证据的情形下,不要轻易中止履行,保留好平时业务往来的一些凭证,合同,对方没有履行能力的商函、延期付款请求等资料。

买卖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案例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下列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是行政合同买卖合同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

二手房查封后并解封,买家可以以不安抗辩权要求对房款进行第三方监管吗? 2016年8月30号通过中介购买一套上海嘉定区的二手房,由于买家目前处于限购状态,要17年2月才能办理网签和过户等相关手续,由于卖家急需用钱,所以约定9月7号去网签,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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