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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关注: 本市有人开车这样系了安全带也被罚 交管部门回应

2020-07-19新闻11

开车应该系安全带,驾驶员都清楚,但是如果系了安全带却没有系对正确位置,这样被拍摄下来扣分、罚款,存在争议吗?

7月15日,市民王女士通过“津云政民零距离”栏目反映自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我确实系了安全带”王女士表示,自己开车系安全带是习惯。“我也知道佩戴安全带的重要性,所以即使平日里挪个车,也会系上安全带。”但是,今年7月初,王女士在查询自己驾车违法记录时,看到了一条违法行为“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因此被罚款50元,记2分。违法地点为快速路红旗南路路段奥林匹克村天桥处,违法时间2020年6月19日,18点16分。

王女士被处罚的记录(王女士供图)

“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自己从来没有不系安全带开车的时候。”王女士思前想后,“后来意识到估计当时因为天气热,安全带总是往脖子那边粘着,我觉得不舒服就把左臂从安全带里拿了出来,也就是说,安全带被夹在了左腋下斜着连接到右侧的安全带插座里,后来开车过程中安全带有可能越来越往下滑,违法记录的摄像头拍摄时就没有看到我系着的安全带。”

交管部门:安全带需正确佩戴

王女士认为,自己系了安全带,只是把左胳膊从安全带拿了出来,摄像头没有拍到安全带,自己的行为不是没有系安全带,对这次的违法认定有异议。于是,她拨打8890便民服务热点,联系交管部门反映了自己的情况。“工作人员先是表示再去仔细看一下拍摄记录回复我,后来表示,即使如我说所当时我把安全带系在了胳膊下面,也确实是未按规范使用安全带。”但王女士仍认为,自己虽然未按规范使用安全带,但确实是系了安全带的。

7月15日,津云记者从王女士提供的交管方面拍摄的违法行为照片上看到,王女士当时正在开车途中,确实不能明确看出王女士系了安全带。

交管方面拍摄的王女士违法行为图像(王女士供图)

7月16日,津云记者将王女士的情况反映给了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工作人员提示:“正确佩戴安全带是为了保障驾驶员的行车安全,如果佩戴的不规范,并不能起到保障其安全的作用,所以,行车途中不仅仅是要佩戴安全带,更要正确的佩戴安全带。所以,即使当时情况真如王女士所言,王女士也属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津云记者在此也提醒市民,以王女士遇到的情况作为借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为了自身安全,驾车途中请正确佩戴好安全带。

#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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