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通知要求,2020年9月15日,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选派公益诉讼检察人员深入辖区医院、多个诊所、零售药店等场所开展了公益诉讼专项检查。
我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先后对县人民医院、2家药店、3家诊所等场所进行走访排查。在排查中,检察官重点对国家药监局下发的《关于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0年第57号)里面的药品是否在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我县辖区内未发现在售通告里的药品。
下一步,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优势,紧盯问题突出的区域、领域,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群众诉求,督促行政机关更好履行职责,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药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