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高祖刘邦
我国历史悠久,共有500多位皇帝出现,但是说到明君,汉文帝绝对是其中的佼佼者。他的贤明表现在了解国情、关心百姓、以身作则。他自己虽然出生在皇家,但身份卑微(高祖偏妃薄氏所生),从小就经历许多磨难,了解百姓的疾苦。自刘邦建立大汉王朝后,一直战乱不断,内有异姓王造反,外有匈奴侵扰。高祖自己在白登就差点当了匈奴人的俘虏。刘邦过世后,吕后专权,外戚跋扈,朝廷上下弄得是一片乌烟瘴气。
吕后
吕后死后,外戚势力得到肃清。等这一切都清理干净,政权归顺,汉文帝接班时,当时的国力已经是破烂不堪的局面。可以想想,当时皇帝乘坐的御撵,凑不齐同样毛色的马匹,许多大臣上朝,乘坐的是牛车。皇家和官员都是这种窘状,那老百姓的日子,就可想而知了。
汉文帝
在这种情况下,汉文帝提纲挈领,抓住重点来进行改革。要使国家走入正确的轨道,就必须规章立制。所以,他施政的第一步,就是对沿袭多年的秦法进行改革。主要内容是:
(1)秦法规定,罪人没有确定的刑期,要终生服劳役。这个法律太过严酷,修改为按照犯罪情节的轻重,规定不同的服役期限。罪人服役期满,则当免为庶人。(2)秦法规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和子女都要连坐,重者处死,轻者为奴。汉武帝则明令废除。(3)秦法规定,对罪人按照罪行轻重,分别施以黥、劓、刖、官四种残酷的肉刑。到汉文帝时期,一律改以笞刑代替。
秦朝酷刑
法律改革了,是沿袭以前“刑不上大夫”的惯例,光是让天下的臣民遵守呢?还是君臣上下都要遵守?这是一个严峻的考验。这个考验分两层意思,一个是执法者能否严格按法律行事;另一方是官员们能否经受得住这种考验。说来也巧,新法实施没有多久,恰恰就让汉文帝给赶上了。
发展农业
一次,汉文帝出行,途经中渭桥,有路边行人突然冲犯其车马,御马受惊,御驾差点颠覆。惊了圣驾,那可非同小可,文帝要求廷尉对冲撞之人予以严办,但廷尉张释之却主张应当严格按照刑法规定,治以罚金之罪。汉文帝大怒,以为惩罚过轻。张释之则坚持说,所谓“法”,是天子与天下人共同面对的制度,自然应当共同遵守。新法的法律条文规定如此,而现在却要依据陛下个人的情感倾向无端加重,这样,必然会使法律在民众心目中的确定性和严肃性受到损害。文帝听后,采纳了廷尉的意见。
节欲
国家光走入正确的法律轨道是第一步。让老百姓富裕起来才能真正的实现长治久安。那么,减免税收就是势在必行的趋势了。于是开始着手赋税方面的改革。文帝二年和十二年,两次宣布将租率减为三十税一。十三年还宣布全部免去田租。三十税一成为汉代的定制。汉文帝时代,算赋也由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钱减少到四十钱。税负一减,老百姓开始富裕起来,使得生产力大为提高,反过来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国家收入也大幅增长,因此国力日强。
皇后素衣
对老百姓减免赋税,自己也要以身作则、勤俭节约。他当政时期始终过着一种平淡、简朴的生活。当皇帝二十三年,没有盖宫殿、修园林、增添车辆仪仗,甚至连狗马都没有增添。文帝还经常穿着廉价粗糙的龙袍上朝临政,就连得宠的后宫也不准穿下摆落地的衣服。宫中帷帐不刺绣、不带花边。就是一件龙袍,也是一穿多年,破了就让皇后给缝补一下再接着穿。汉文帝带领大臣们来到田间地头,从事农业劳动,皇后也率宫女采桑、养蚕,参加到农业建设上。
霸陵
生前不求奢华,死后也不要求厚葬。修筑自己的陵寝时明确要求:“皆以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不治坟,欲为省,毋烦民。”建造时按照山川形势因地制宜,没有大兴土木,建好后陵寝显得庄严而简朴。 后来赤眉军攻进长安,许多皇帝的陵寝被盗,唯独没人动霸陵,因为他们非常清楚陵寝里面没有贵重的陪葬。唐朝徐寅曾经有一首诗写到:“旧历关中忆废兴,僭奢须戒俭须凭。火光只是烧秦冢,贼眼何曾视霸陵。”
汉武帝
汉文帝当政十余年间,国家没有经历严重的政治动乱,又没有遭遇严重的水旱灾荒,当时的景象是国家粮库充实,民间不愁吃喝;国库财富充盈,以致钱贯朽坏而没有办法清理点校。国家粮仓的存粮年年堆积,至于满溢而堆积于露天,导致腐烂而不可食用。正是有了“文景之治”这种几十年的丰厚积累,当汉武帝从景帝手中接过班时,国力已极为强盛,这样,汉武帝才能有效利用这个财力,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为大汉王朝做出了不朽的贡献。
参考资料:《史记·平准书》司马迁
《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司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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