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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 优先支持乡村振兴

2020-09-24新闻10

光明网讯(记者 张慕琛)9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相关情况,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参加本次发布会。

两部门: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 优先支持乡村振兴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

韩俊介绍,《意见》对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作出了安排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将这项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意见》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分配格局,既要在存量调整上做文章,也要在增量分配上想办法,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加快补上“三农”发展短板。这个文件明确提出,从“十四五”第一年开始,各省(区、市)要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省(区、市)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

《意见》提出了5个方面的重点举措:一是明确了以省(区、市)为单位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2种可选择的计提方式。二是明确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的统计口径。三是明确了建立市县留用为主、中央和省级适当统筹的资金调剂机制。四是明确了允许各地根据乡村振兴实际需要,打破分项计提、分散使用的管理方式,对土地出让收入进行整合使用,聚焦补短板、强弱项。五是明确了加强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核算,特别是要求不得虚增土地出让成本,缩减土地出让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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