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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快评丨食品安全无小事,制售假冒品牌月饼必须严惩

2020-09-24新闻6

东方快评丨食品安全无小事,制售假冒品牌月饼必须严惩

近日,上海警方成功侦破一起制售假冒知名品牌月饼案,抓获以李某为首的制售假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40余名,捣毁生产、仓储窝点9处,查获假冒知名品牌月饼成品1.2万余盒、散装月饼18万余个以及大量假冒品牌月饼包装材料和制假设备,及时阻断了假冒品牌月饼流入市场,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目前,警方已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9月23日央视新闻)

随着中秋节的临近,月饼的芳香渐浓。然而,上海警方查获18万个假冒品牌月饼,让人们不得不对月饼的质量和安全产生忧虑。令人快慰的是,上海警方抓获并刑拘制售假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40余名,捣毁生产、仓储窝点9处。这显然具有较大的警示和震慑作用。相比之下,一些地方之所以违法制售假冒品牌食品现象屡禁不止、层出不穷,不是因为相关部门没有管理和查处,而是管理手段不够硬,处罚措施不够狠,不能让违法者“痛定思痛、痛改前非”。

此前据媒体报道,一家企业生产假冒品牌食品被罚5万,但5万元根本刺不痛他,交完罚款后照样生产。对此,食品行业人士曾表示,要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经营者“从舅舅家赔到姥姥家”。换言之,对于生产销售“问题食品”的企业和个人,要严管重罚,一定要罚得他们没有能力再开张,甚至让其倾家荡产,或者不再给予营业资格,限制终身禁入,这样才能断了违法的念头。特别是,对于制售假冒品牌月饼的犯罪嫌疑人,一律追究刑责。

在韩国,自2004年出现了“饺子风波”之后,政府采取的措施也更严厉了。首先,加大对假冒名牌食品的处罚,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其次,制作、销售劣质食品的个人会被定为“保健犯罪”,所处刑罚最高可到10年,罚款2亿韩元(约合143万元人民币)。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公司,除吊销营业执照以外,10年内禁止再重新营业。这些惩罚措施,对厂家来讲是致命的,生产企业因此变得仔细谨慎,如履薄冰。

在人民生活水平从温饱向小康迈进的过程中,维护消费者的尊严,不仅仅是保证他们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也不仅仅是保证他们不受欺诈,不被歧视,不受“问题食品”所害,而是要保护和倡导他们追求“安全、文明、绿色、低碳”的消费新理念。为此,有关部门必须高悬“严管重罚”的法律之剑,挥斩制售假冒品牌食品等违法行为,让公众敢于消费,乐于消费,成为有尊严的消费者。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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