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2012年12月19日公安部令第125号修订发布 根据2014年6月29日公安部令第132号《公安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5日公安部令第149号《公安部。
行政案件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工作程序 1.1现场处罚案件: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违反质量、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应按什么程序进行? 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质量技术监督行 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对于事实清楚的轻微质量违法行为适用现场行 政处罚程序。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办理案件,一般应当在几个月内结案?根据《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第七章第三十二条,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办理案件,一般应当在三个月内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