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挑衅警察
妨碍民警执法
是公然挑战法律的行为
不过
生活中却总有人妄图突破这条底线
2020年8月29日,房山交通支队良乡大队民警在长阳环岛对大货车违章停车堵路行为进行整治时, 发现一辆违章停靠在主路的大货车,民警多次警告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其拒不出示。
违章大货车老板王某某在到达现场后,大吵大闹,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对民警进行辱骂拉扯,现场民警、辅警立即对其进行控制,过程中王某某将一民警手腕咬伤。
案件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两级维权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维权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到场开展工作,并对受侵害民警、辅警进行了慰问。
王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
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总有交通违法人法律意识淡薄,拒不配合民警执法,不断以身试法,公然阻碍甚至以暴力侵袭、车辆冲撞和撕咬、拉扯及侮辱、诽谤等方式对抗执法。公然藐视和挑衅国家法律,侵犯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将依法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威,对暴力抗法零容忍。
来源:房山警方在线
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