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阿姨,我可以上大学吗?爷爷奶奶说等我上大学他们老了干不了活就没人供我上学了……”承办检察官第一次到小娜仁(化名)家时,她朴实的话语透露出真挚而又纯粹的感情,让人热泪盈眶。
小娜仁是科右中旗检察院受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救助申请人,系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女儿。2012年9月,包某某(娜仁的父亲)与妻子龙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后,包某某持尖刀将其砍伤杀害,因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现在监狱服刑。案发时2岁的娜仁由祖父包某、祖母敖某抚养至今。目前包某、敖某年龄已过70岁,患有老年疾病,常年吃药,家中无劳动力,除惠农补贴外无其他收入,娜仁以孤儿供养金维持学习生活费用。2015年至2020年,娜仁被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十分困难。
科右中旗检察院针对案情立即启动“多维立体国家司法救助”模式和“双向延伸大治理”机制,联合各成员单位,整合内外资源,针对生活现状和孩子身心成长需求,将经济救助、心理辅导、教育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等措施用活、用实,持续关心、持续帮助。
近日,正值学生开学季,科右中旗检察院为小娜仁发放了一次性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考虑到路途遥远,老人孩子来回不方便,承办人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其住处。
为了保障小娜仁每学期的费用,科右中旗检察院将救助金的1.5万元作为孩子教育储备金投入到其所居住嘎查养牛合作社使其持续盈利,小娜仁每学期都能拿到分红款,并且有了1. 5万元的“存款”。不仅“救急”,也用实际行动温暖了小娜仁的内心,让她有信心继续读书,实现上大学的梦想。
为了保障每年按时分红,科右中旗检察院与旗扶贫办、苏木政府多次沟通、协调,最终选择将司法救助金入股被救助人所居住嘎查的养牛合作社,并为其协调办理了扶贫产业投资事项。入股合同详细记载了分红方式和时间:每年在孩子3月、9月开学时分红,以现金方式在学校的监督下发给被救助孩子。
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近年来,科右中旗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断转变司法办案理念,畅通救助渠道,不断深化司法救助成果的延续性,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信息员:齐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