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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曝光!丹东宣判全省首起网络“套路贷”涉恶案!

2020-09-24新闻15

原标题:案情曝光!丹东宣判全省首起网络“套路贷”涉恶案!

案情曝光!丹东宣判全省首起网络“套路贷”涉恶案!

辽宁首起

网络“套路贷”涉恶案件宣判

2020年9月15日,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对丹东警方日前侦破的辽宁首起网络“套路贷”涉恶案件一审宣判,依法判处涉恶被告人柴某、彭某、桂某等25人4年8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9万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案情曝光!丹东宣判全省首起网络“套路贷”涉恶案!

13岁男孩陷入“无底洞”

2019年7月,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汤山城派出所接到群众孔某报警称,孔某13岁的儿子利用其身份在网上推送的“平头哥”贷款APP内借款4000元,被对方以服务费名义扣款1200元,实际到账2800元。7天借款到期后,对方打电话要求还款4000元。逾期后,每过一天便增加服务费240元。同时,孔某的多个亲戚、朋友陆续接到了针对孔某的催债电话。接到报案后,分局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并会同网安部门对案件进行了深度研判,确定该案件为一个“套路贷”犯罪团伙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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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头哥”、“大象优借”、“快花花”……

背后的犯罪团伙

经过专案组民警连续数日的网上研判、网下摸排,迅速查清以犯罪嫌疑人林某等人为首的网上“套路贷”团伙的基本情况。经核实,林某等人组建了包括APP及平台开发、风险控制、钱款催收在内的网络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通过开发“平头哥”、“大象优借”、“快花花”等多个所谓的借款APP软件,以“低息、无息、无抵押、无担保”为名在网上推送,诱使被害人借款。借款过程中,该团伙以扣除30%服务费、收取滞纳金等方式虚增被害人债务,从而骗取被害人钱款。如果被害人没有按期还款,该团伙会给被害人打电话威胁要将其欠款一事告知亲属、朋友及同事,以此方式进行“催收”,同时给被害人亲属、朋友、同事、高频联系人打电话滋扰,以达到获取钱款的目的。该团伙的行为涉嫌诈骗、寻衅滋事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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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警方赴多省市

抓获数十名涉案人员

在查清案件事实后,专案组先后赶赴浙江、福建、江苏、北京、深圳、湖北、河南、山东等地开展抓捕行动先后成功抓获数十名涉案人员。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桂某等人在未到案林某等人的指使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预设套路,在电信网络上通过虚假宣传,诱使被害人下载贷款软件,在被害人操作软件贷款期间,隐瞒逾期后要收取高额逾期费的事实,并通过催收收取相关费用,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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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陈某等人在林某等人的指使下,在贷款催收期间,多次采用通讯手段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在犯罪集团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对社会危害程度,法院对29名被告人作出了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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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唐羽廷

编辑 | 萌萌

#套路贷#丹东#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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