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四川省自贡市消委会与内江市消委会举行内自同城化消费维权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该《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两地消费维权工作进入了崭新阶段。对两地消委会同城化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签约仪式由自贡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自贡市消委会常务副会长陈红主持,内江市消委会秘书长郭艳坡与自贡市消委会秘书长宋琴书共同签署《内自同城化消费维权合作协议书》。此次签约从“互通消费维权工作信息、联合开展消费体验活动、联手推动消费纠纷化解、合力开展商品服务监督、联动开展消费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建立合作机制。
内江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陶先文在签约仪式上致辞,详细介绍了内江市消委会的机构、编制和消费维权工作特色,并表示内江市消委会携手自贡市消委会,将进一步发挥消委组织协调平台作用,不断创新消费教育引导、商品和服务监督、消费纠纷化解等工作方式,凝聚消费维权力量,共同推动内自消费维权工作同城化融合发展。
陈红强调,推动内自消费维权同城化是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顺应川南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积极回应了内自地区广大消费者的热切期盼。内自两地消委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等方面有很多关联点和契合点,双方消费维权一体化潜力巨大、合作空间广阔、合作前景美好。签约后,两地消委会将携手共进、共担使命,进一步拓展发展新空间、增创发展新优势、取得发展新成效,开创消费维权区域合作新局面。
签约仪式结束后,两地市、区(县)消委会秘书长就消费维权工作经验、工作热点难点以及《内自同城化消费维权合作协议》落地具体措施进行了深入交流座谈,达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促进提高的效果,为内江、自贡两地消费维权工作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奠定了基础。(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