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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穿马路“翻车现场”:贵州男子尴尬一幕被监控拍下

2020-09-23新闻9

9月19日,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进行网上巡查时,在胜境大道发现了,危险又尴尬的一幕。

该路段监控显示,一名男子欲翻过车道中间的护栏“横穿马路”,结果“跨栏”失败,被卡在护栏中,进退两难。

横穿马路“翻车现场”:贵州男子尴尬一幕被监控拍下

横穿马路“翻车现场”:贵州男子尴尬一幕被监控拍下

双向车道上正好经过的两辆出租车见状都停了一下,避免撞到该男子。

经过约20秒的“挣脱”,好不容易双脚落地,男子“灰溜溜”地返回人行道。

横穿马路“翻车现场”:贵州男子尴尬一幕被监控拍下

通过视频可以看到,就在距离男子翻越护栏不到100米就有一处斑马线。

横穿马路“翻车现场”:贵州男子尴尬一幕被监控拍下

据负责该路段巡查的交警介绍,该路段的护栏是9月初新换的,高约1.2米

“之前老的护栏比较矮,我们也曾发现有人直接跨过护栏横穿马路”

因男子未损坏护栏,也未造成其他更严重的影响,交警未对该男子进行处罚

“我们在现场执勤遇到行人横穿马路的情况,暂时还未进行现金处罚,但会对其进行口头教育和引导,也会曝光此类行为,提醒、引导市民注意。经过近几年的宣传引导,横穿马路的人越来也少了,像这位男子这种算少见的了”,交警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网友评论:

不知不觉:这道栅栏应该在我们心中

丑丫头:安全它不香吗?文明它不香吗?人行道它不香吗?

life:笑死我了

无心:出租车司机文明,还礼让他!鲜明对比

相见不晚:下回肯定长记性了,不跨栏了

#马路#男子#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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