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张志湘正在分析一名受害人的CT片。
图为张志湘做好传帮带,培养鉴定能手。
张志湘,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常务副主任,副主任法医师。2005年至今,每年完成500例以上法医学鉴定,案件有效投诉为零。2011年获评“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2019年获评“江苏省十佳优秀司法鉴定人”,2020年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文/图
□ 通讯员 王小兵 谢海
一个人死了,死亡原因是什么?一个人受伤,是新伤还是旧伤?20多年来,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常务副主任、法医师张志湘始终奔走在“寻找真相”的路上,用自己的专业水准和职业良知,让沉默的证据有力发声,为无辜者洗脱嫌疑,让行凶者终受惩罚。
在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办公室内,记者见到了张志湘。他个子不高,头发有些凌乱。黝黑的脸庞上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眼镜后面是一双可以洞穿真相的慧眼。
法医临床鉴定是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依据之一,也是受害人获得赔偿多寡的重要依据。为此,张志湘不敢有半点偏颇和闪失。
2020年1月,张志湘接到一起交通事故伤残重新鉴定案件。该起交通事故的肇事方对伤者自行委托鉴定确认其面部瘢痕十级伤残,左侧第9、10、11、12肋骨骨折不足评残的鉴定意见有异议,认为伤者右鼻翼下原来就有瘢痕,不构成伤残,申请重新鉴定。
接受法院重新鉴定委托后,为了搞清楚事实,张志湘全面复核了案件的全部资料,仔细询问了伤者受伤之前面部的瘢痕情况。经全面认真分析,最终确认伤者右鼻翼下原来就有瘢痕,本次鉴定不足评残。同时,他在审查病历和CT片时还发现疑点。“当时,根据伤者的病历,发现其左侧第9、10、11、12肋骨骨折,但第一次鉴定并未对骨折有无畸形进行描述和分析。”张志湘说。
反复阅片后,张志湘发现伤者胸腔积液量大,可能为肋骨骨折错位、刺破肋间肌肉、血管出血所致。在通知委托法院补充全部影像学检查资料并对比分析后,最终将伤者肋骨骨折畸形愈合评为十级伤残。案件庭审期间,张志湘作为鉴定人出庭质证,鉴定意见最终被法庭采信。
今年5月底,张志湘接到了苏州工业园区公安机关委托的一起伤害案件损伤程度鉴定。由于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均有受伤,案情较为复杂且双方争议较大。“这个伤情鉴定,我们都同意让张法医来做,他公道。”涉案当事人说。
从事法医工作以来,张志湘严谨取证、秉公鉴定,实现了鉴定案件的零投拆,一次次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从业20年来,张志湘参与法医学鉴定案件15000多件,其中参与解剖尸体近1000具,为案件侦查提供了线索,为案件审判、调解提供了重要证据。
“我希望对得起活人,对得起死者,更对得起自己。”对于死亡案件的鉴定,张志湘始终以一种审慎的态度对待,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和疑点,只为找出真相。
2019年11月,张志湘受公安机关委托,对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进行死因鉴定。据公安机关介绍,死者是在操作抽水机时触电身亡。
“但我在尸检时没有发现死者有触电身亡的‘电流斑’表现,且经过尸体解剖及组织学检查也不支持触电身亡。”张志湘介绍,经解剖发现死者患有严重的冠心病,且根据目击者的叙述,也不能证实死者就是触电身亡。为了进一步了解案情,张志湘赶到事发现场实地察看,发现事发地干燥,且事发时并没有下过雨,可排除死者触电身亡的可能。根据相关证据,张志湘作出了死者死于冠心病发作的鉴定意见,为该案件的正确处理提供了关键证据。
2003年“非典”期间,张志湘与同事一起参加了多起疑似“非典”病人遗体的解剖工作。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张志湘再次披上“战袍”,昼夜奋战在紧急办案鉴定工作一线。
2月5日,根据张家港公安机关疫情防控期间的紧急办案需要,他冒着被感染的风险参与了一起死亡案例的尸体解剖工作,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解剖检验,让张志湘汗流浃背、衣服湿透,最终提取到死者死亡原因的关键证据。在连续奋战多天后,他和同事们仅用12天就完成了原本需要一个多月才能完成的案件鉴定,为司法机关及时办理防疫期间刑事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