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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载坚守!泰安中院七人获“荣誉天平纪念章”

2020-09-05新闻6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工作职业尊荣感和自豪感,推动形成热爱司法事业、珍视职业声誉、勤勉敬业奉献的良好风尚,9月4日上午,泰安中院举行“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仪式,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云三为林建森等5名同志颁发“荣誉天平纪念章”和证书,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峰主持仪式,“荣誉天平纪念章”获得者及青年干警代表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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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来看看“荣誉天平纪念章”获得者都有谁!

荣获“荣誉天平纪念章”人员名单

林建森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李风华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吴卫东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县级审判员(已退休)

裴晓东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陈学忠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于 刚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秦洁建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办法》,“荣誉天平纪念章”授予在法院工作累计满30年,为法院工作作出贡献的工作人员。2020年,泰安中院林建森、李风华、吴卫东、裴晓东、陈学忠、于刚、秦洁建等7名同志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荣誉天平纪念章”。仪式上,“荣誉天平纪念章”获得者代表作了发言,回顾了参加法院工作以来的感受和体会,讲述了法院的发展变化,表达了他们致敬时代、珍惜荣誉、接续奋斗的深切情怀。

朱云三在讲话中,首先代表中院党组向获得“荣誉天平纪念章”的同志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祝贺,感谢他们为泰安法院事业的奋斗与奉献,希望他们以荣誉为起点,把“荣誉天平纪念章”当成一种激励和鞭策,继续勇挑重担,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全市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撑。希望广大干警尤其是青年干警要以获得纪念章的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和大力弘扬他们艰苦奋斗、勤勉务实、清正廉洁、敬业奉献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不断夯实理论根基,提升境界标准,在坚持公正司法、推进法治事业的具体实践中成就个人价值、实现青春梦想。希望老同志继续做好“传帮带”,让历经岁月淬炼、实践证明的好经验、好精神发扬传承,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接续发展。

朱云三强调,传承是最高的敬意,发展是最好的传承。泰安法院的发展进步,是一代代法院人不懈努力、艰苦付出、接续奋斗的结果。全市法院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要传承好前辈对党忠诚、听党指挥的红色基因,站稳人民立场,服务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当前,全市法院工作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一系列的问题挑战,必须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树牢“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观念和“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进一步转理念、转模式、转作风,用事不过夜的工作态度、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以新时代泰山“挑山工”的责任担当,同心同德干事业,攻坚克难抓落实,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走到全省法院前列。

为“荣誉天平纪念章”获得者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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