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健康码后,“文明码”也进入城市管理者视野。据苏州公安官方微信发文,从9月3日起,“苏城码”App上线“苏城文明码”功能。该功能旨在构筑起文明积分信息识别体系,形成市民文明程度“个性画像”。
目前,“苏城文明码”主要包含两个模块,“文明交通指数”和“文明志愿指数”,未来将上线更多“文明指数”。官方表示,文明码可作为警示和惩戒综合文明指数低于下限人员的电子凭证以及外来人口积分入户志愿服务电子凭证。
“苏城文明码”发布后引发网络关注。有网友表示此功能可约束不文明行为,但也有网友担忧,道德文明属于软实力不宜硬性人为量化,此举略显形式主义等。
对此,南都记者从知情人士了解到,在苏人员可自愿申领“苏城文明码”,而非强制使用。文明码主要体现“鼓励性”和“倡导性”,官方尚在研判后续使用和发展方向。
基础分为1000分,注册为志愿者增加2分
“你的文明分有多少?”打开由苏州市委政法委、苏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苏城码”App可看到这样一行文字。这款App主要用于聚合苏州城市多种电子证照及市民健康码。
“苏城文明码”入口。
近期,“苏城码”App上线了一项新功能——“文明码”,点入App子页面可看到介绍:该证件系“市域电子身份认证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入口,也是苏州文明市民享受文明礼遇的重要平台。
App介绍称,“苏城文明码”各单元分别由各职能部门管理,仅限于在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使用,由 “文明交通指数”和“文明志愿指数” 两部分组成。
据悉,交通文明指数适用于18周岁及以上的在苏人员,基本分是1000分,上限也是1000分。该指数与个人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记录、交通志愿执勤活动等信息相关联,按照一定的赋分规则动态加减分。
从个人注册之日起,交通文明指数的计分周期为一年,周期届满后重新计分。 扣分由个人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记录产生,例如机动车闯红灯扣50分,酒后驾驶扣100分。加分则由参加交通志愿执勤活动产生,每参加一次交通志愿执勤,可获得固定加分。
文明志愿指数则会将已通过相关平台注册的苏州志愿者,将其本人的志愿服务积分,并按照一定的赋分规则转换成文明志愿指数进行展示。
南都记者登录发现,初始个人积分为1000分,在注册为志愿者后,可获得两分。
未来考虑各部门需求再研判推出其他文明积分项目
可以看到,目前上线的“文明码”功能较少,虽然官方并未透露将增加哪些用于考察文明程度的指数,但从通告看,部分内容或已纳入考量。
苏州公安官方微信文章称,“文明码”将形成市民文明程度“个性画像”,推动每个市民自觉养成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垃圾分类、文明用餐、文明礼让、文明上网、诚信守法、厉行节约等良好习惯。
值得一提的是,这篇文章强调,“文明码”可作为警示和惩戒综合文明指数低于下限人员的电子凭证以及外来人口积分入户志愿服务电子凭证。同时,文明积分等级高的市民将会享受工作、生活、就业、学习、娱乐的优先和便利。
苏州公安官方微信文章对“苏城文明码”的介绍。
不过有网友质疑,“文明真的可以用分数来量化吗?” “日常生活中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如何记录?”
针对外界的疑问,前述知情人士表示,目前官方正在研判“文明码”的后续使用和发展方向,尚未形成正式方案。由于很多与社会治理有关的数据不由公安部门掌握,未来将考虑各部门的现实需求,进一步研判推出哪些文明积分项目。
在他看来,文明积分主要用于推动在苏人员遵守城市规则,鼓励参与公益服务等。而且没有惩戒措施,即使被扣分也不影响生活。
“在苏人员都可以下载和申请,但不是强制性下载,是鼓励和提倡。”他还表示,做了文明行为的人会得到认可和表彰,奖励措施不会影响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平性。
专家:“文明码”可作为奖励依据但不宜作为惩戒依据
有基础分和附加分,把志愿者服务纳入积分项,以正面激励为主……这几项特征都与苏州2018年推出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桂花分”类似。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曾在国家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谈及个人信用分时强调,个人信用分可以与守信激励相结合,但不能用于失信惩戒。“不能以低信用分为由,限制自然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同样的,“苏城文明码”也面临着如何开展奖惩措施,违法行为和不道德行为是否可以等同等质疑。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赵鹏就对“苏城文明码”持审慎态度。他表示,社会治理依赖于法律规范和社会规范。其中社会规范涉及道德规范、伦理规范等。因为执法资源有限、对某些违法行为处罚不够等因素,政府想使用其他方法进行治理,这种动机可以理解。但是,这些治理行为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赵鹏强调,如果违法行为同时是不文明行为,比如市民因闯红灯违反法规而遭受处罚,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再根据这个行为对市民作出其他限制,可能出现政府部门不依法行政的现象,也可能违背比例原则,过度惩罚。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吴沈括则表示,政府可以将“文明码”作为奖励依据,但不宜作为惩戒依据,更不能将公民的就业、社保、就医等基本权利纳入惩戒范围。
“建设文明诚信的社会需要政府去推动,但更多的应该通过社会自律的方式。”赵鹏表示,对于一些超越底线的不文明行为,可直接通过立法去规制。对于没有必要采取强制制裁的不道德、不文明行为,政府更多的应推动社会自律的方式去规范,同时要保留当事人申辩权利以及后续的补救渠道。
采写:南都记者 宋承瀚 马嘉璐 实习生董美薇 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 尤一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