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安县人民法院对镇安县森林公安局办理的一起非法狩猎案依法宣判,被告人陈某显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赔偿生态资源损失。
2019年9月,被告人陈某显未取得狩猎证,擅自在镇安县西口回族自治镇东庄村四组大洼梁山林类设置铁夹和猎套,非法猎杀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果子狸3只、小麂1只,带回家中剥皮剔除内脏后存在家中冰柜。
2019年12月25日,镇安县森林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陈某显家中查获扣押上述野生动物,当日呈请商洛市森林公安局批准立案侦查,4月21日对陈某显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月10日,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月11日,镇安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狩猎罪对被告人陈某显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赔偿非法狩猎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6000元,上缴国库,用于生态环境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