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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市检查《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2020-09-04新闻20

检查组在傅家寨遗址调研。

9月2日,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冠荣率贵港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桂平市金田镇检查《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并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桂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汇报,与各相关部门举行座谈。桂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健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锦芳一同参加。市委常委、副市长罗文多出席座谈会并代表桂平市人民政府作情况汇报。

检查组在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博物馆内调研。

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博物馆一角。

罗冠荣一行先后到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博物馆、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地址营盘、茶林村古林社、三界庙太平天国前军指挥所和傅家寨等遗址开展实地检查调研,向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了解遗址基本组成、遗址保护与利用实施等情况。

座谈会。

罗冠荣讲话。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指出,要增强政府各部门和广大市民保护、爱护文物遗址的意识,贯彻落实好《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条例进行集中学习、宣传,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金田起义遗址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要克服“本地姜不辣”的思想,充分发挥文物资源的社会教育功能,提高文物的“活化”成效,促进文物事业发展。

《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

据了解,《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是贵港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法,该条例已由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31日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21日批准,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五章二十八条,立足于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实际,既贯彻了有关上位法的规定,又注重在“细化遗址保护范围、明确分级管理职责、鼓励参与合理利用”等三个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彰显了贵港市地方立法特色。

主管| 中共桂平市委宣传部

出品| 桂平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 桂平市融媒体中心

采写| 于宗平

编辑| 梁文宇 陈容容

审核| 杨均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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