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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山东|日照这栋公寓被查封多次还能售卖!相关部门数据短路,百姓如何维权?

2020-09-04新闻10

位于日照市东港区的一栋高39层的公寓,迟迟不能交房。多位在此购房的业主经查询得知,这幢公寓竟然在开发商卖给他们之前就已经被法院查封了。

记者来到位于日照市东港区的巨正大厦,工地上已经没有施工人员。已经在巨正大厦购房的业主们反映,这座大厦的建设进展十分缓慢。除了施工进度慢以外,银行还告诉他们,这些房子不能贷款。直到今年年初,购房者们才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到了无法贷款的原因。等待交房将近一年,购房者才知道当初稀里糊涂地买到了被法院查封的房子。而房子的首付款早已交给了开发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那么,为什么已经查封的巨正大厦,却依然能卖给购房者呢?记者来到日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咨询。记者用一位购房者的购房合同查询发现,这座房子在2018年8月14日就已经被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之后又先后两次被东港区人民法院查封。日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查封了不能卖,出了问题找开发商。如今,巨正大厦售楼处已经大门紧锁,记者多次拨打开发商电话都无人接听。

已经被法院查封的房子为什么还能卖得出去?记者又来到日照市东港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知道的更晚,不动产登记中心也不和房管局说,各个单位不通气,就都不知道。

针对片中反映的情况,日照市副市长刘兆亮表示,我站在一个消费者角度换位思考,只能用六个字:着急、不满、愤怒。

具体问题现场问政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加宝表示:我看了以后感觉非常自责,我们住建部门是有监管责任的。这个项目2019年1月主体进工,2018年7月23号依法合法房屋预售许可证,之后这个企业就组织出售,有65户交了购房款。2018年8月14号,由于原来的法人公司向银行贷款到了时间还不上,所以被法院查封,之后我们住建部门接到投诉电话知道他们退房,就去巡查,发现他们有涉嫌房屋销售违法行为。我们监管不到位,不通气是不应该的,法院查封后,我们对这个项目进行执法调查,下了执法决定。这个项目我们一直关注着,前后开了五次会,还有六次碰头,大体思路就是银行起诉、法院判决、依法拍卖、封闭运行。

被查封了多次的房子还正常售卖,导致购房者利益受损。问题出了,日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说,该去问开发商。对此日照市副市长刘兆亮表示,这就是推诿扯皮,这就是一巡查不到位、二相互部门之间不通气,楼盘项目正在核心区中心地带,正在依法走程序,但是一定要保证这些交了款的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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