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养狗的朋友们都喜欢牵着狗子去散步,但是有人竟带大型犬只进公园,甚至还解开遛狗绳!这个举动就不太友好了。
结果爱犬将人撞伤,这下不仅主人被告上法院,同样遭殃的还有公园管理单位,因为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018年4月25日,阿燕在江头公园散步时遇上正在遛狗的阿军和小香。聊天时,阿军和小香解开了遛狗绳,两只拉布拉多犬玩了起来。一不小心,狗撞倒了阿燕,导致阿燕右内、外踝骨折、右踝关节半脱位。
次日凌晨,阿燕就摔伤一事报警。阿燕、阿军、小香三人签署协议,约定阿燕的医疗费用由三人平摊。但后来,阿军和小香均矢口否认阿燕系被自家狗撞伤。阿燕遂将二人及厦门市筼筜湖管理中心告上法院。阿燕诉请法院判令阿军和小香按份额赔偿其损失,厦门市筼筜湖管理中心承担10%的补充赔偿责任。
在法庭上,三方各执一词。
阿军向法院提交的书面答辩称,阿燕是因没站稳而滑倒,协议是被逼迫签下的。
小香也辩称,阿燕是自己摔倒,承担部分医疗费只是出于同情。
厦门市筼筜湖管理中心则称,公园在所有入口均设立相关警示牌,已进行充分提醒、告知,但他们无权对进入公园人群进行检查和管理,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湖里法院查明阿燕是被狗撞伤的,阿军、小香违反管理规定,携带大型犬只进入公园,后将狗绳解开,造成他人损害。而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公园管理单位有权力对游人违反规定携带犬只进入公园进行管理。厦门市筼筜湖管理中心提交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所列业务范围也包括确保游客安全,因此该中心有义务警示进入公园的游人不得带动物入园,也有义务对违规的游人进行制止。
湖里法院一审判决,阿军、小香各承担30%赔偿责任,厦门市筼筜湖管理中心承担10%赔偿责任。近日,厦门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文中人物为化名)
近年来,大型犬伤人的事件屡见不鲜,有的伤及老人小孩。
学会这些方法,远离犬伤危险——
被拴住的大型犬也有挣脱束缚的可能!此时,千万不要看它的眼睛!只要尽快抱起宝宝,淡定地走过去,就不会引起狗对你的关注。
一旦逃跑,会更加激发狗咬人的欲望!
如果身旁有围栏、栅栏等,就抱起宝宝以最快的速度躲到后面,挡住恶犬!
哭嚎会让狗以为你在“求饶”,只会令它越撕咬越兴奋!
这样做,才能让它立刻松口!
找到身边任何棍棒类的硬物,用最大的力气对着狗的侧脸横着一棍抡下去,击中耳朵和眼睛一带(类似人的太阳穴部位)。
此部位的冲击会让狗非常疼,从潜意识里产生害怕心理,最容易松口跑开。
万一被咬伤,记得这样处理
这些凶恶猛烈的大型犬,最容易扑咬宝宝!请记住它们的长相——
……
如果看到一只狗有以下表现,那很可能是它要咬人的征兆!此时千万别让宝宝靠近!
拴住狗绳更重要!
虽说防治要紧,从源头上管好更加重要。出门遛狗要牵绳,是每个养狗人都必须做到的事。
别因为自己的疏忽,让自己的爱犬成了别人眼中的恶犬,万一出事连后悔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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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西晨报 综合杭州日报
海西晨报记者:陈佩珊 通讯员:湖法宣
编辑:杨欣 审核:蔡文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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