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日前,安徽省出台《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意见》,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和社会力量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动力,加速创新型省份建设,努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
一是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R&D经费支出排前100名规上企业和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企业R&D强度)排前100名的规上企业每家各给予50万元奖励。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和特级建筑企业等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对R&D经费支出强度高于上一年度全省R&D经费支出强度的企业,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级计划项目和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
二是支持高校院所加大研发投入。设立高峰学科建设专项经费,把科学研究作为支持省内高水平大学和高峰学科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鼓励高校院所联合企业开展横向课题研究(含企业自立研发项目),横向科研经费按合同由高校院所、企业自主管理、规范使用,对单个项目实际到账300万元及以上的,可视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三是强化财政资源配置导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研发投入。坚持把研发作为支出重点领域,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做好预算安排,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即:R&D经费支出只增不减、全社会R&D强度只增不减。发挥各级各类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金融资本的杠杆作用,促进银企联动、投贷结合,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依法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合力推动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
四是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我省全社会研发投入有关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和预测预警联动。把“两个只增不减”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省政府对各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等考核评价工作,将R&D强度纳入对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创新基地、特级建筑企业、省属企业等考核评优重要内容,推动各行业R&D经费支出、R&D强度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