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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湛江市8起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被处罚

2020-09-03新闻8

楼道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人们日常使用与紧急逃生的“生命通道”。近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发现许多人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上述场所,甚至在飞线充电。这种行为十分危险,一旦引发事故,将可能危及住户的生命安全。

2020年8月1日,《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作出了严格规定,违反者将面临处罚:

第二十五条禁止在建筑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禁止违反安全用电要求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建筑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请大家看看

近期全市案例摘要

遂溪县

遂溪县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黄略镇童星幼儿园安全出口违规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依法对4人进行了罚款处罚。

麻章区

麻章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金豪宾馆、瑞园宾馆存在安全出口违规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依法对3人进行了罚款处罚。

开发区

开发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瀚轩商务酒店第一层疏散通道内违规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场所经营者及电动自行车车主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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