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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路线行驶,城管立案处罚

2020-09-03新闻7

9月1日晚,北城一大队夜勤机动中队执法人员对北城新区沂蒙路以东施工工地进行巡查,要求各施工方加大车辆冲洗和人工保洁力度,确保工地出入口无污染,环境整洁有序。

在府左路与祊河路交汇和兰陵路与兵圣路交汇处附近有两处施工工地正在进行渣土运输,执法人员在对车辆随车携带的通行路线进行核对检查时发现,有两辆运输车辆并未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经调查了解,这是渣土运输公司新增车辆,因为之前的车辆路线准运证即将到期,所以当事人抱有侥幸心理,想等到期后一起重新办理,申请增加车辆,没想到执法人员这么认真能够发现。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运输渣土、土方、砂石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执法人员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补办手续,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并配合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立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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