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上路的朋友们
注意啦!
9月1日起
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
不得上路行驶
威海交警对上路无牌电动自行车
开出了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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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早,威海交警一大队民警设立临时检查点对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开展检查。期间,民警对发现的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违法行为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七十条之规定进行处罚,开具大队第一张罚单。
再次提示
9月1日后
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的
不得上道路行驶
否则将罚款20元
威海交警提醒:请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依法挂牌,守法文明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号牌、临时号牌要悬挂在车辆后方,不得转借、挪用、涂改非机动车号牌。不得使用假冒、失效的非机动车号牌。
与此同时
闯红灯、逆向行驶、
占用机动车道、违规载人……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乱象
影响着我们的出行安全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
减少事故安全隐患
威海交警结合电动自行车违法特点
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
道路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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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非机动车停放
市区增设非机动车位170处
让城市的交通更加有序
@广大电动车车主
要把车停到“框框”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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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交警提醒各位电动自行车车主,出行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经路口时,要按照信号指示通行,严禁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按规定载人等违法行为。交警蜀黍将继续大力开展电动车整治行动,交通违法行为统统逃不过蜀黍的法眼哦~
希望广大车主都能够做到:
依法挂牌,安全骑行;
规范停放,共建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