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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不见面审批制度改革,拓宽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业务办理途径,市公积金中心已正式开通了逐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业务,让“数据多跑路、职工少跑腿”,市民用公积金还商贷将更加方便。
原先我市提取公积金还商贷采取的是按年提取的单一模式,由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先还款,凭银行还款明细、贷款合同按年提取公积金还商业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处长 史宏昌:
逐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业务推出后,职工单身拥有或夫妻共有的自住住房商贷,可委托公积金中心代其逐月提取公积金归还,根据委托人上月商贷还款金额,每月由公积金中心将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上的资金划转至还商贷的银行卡上。
逐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业务的开通,既缓解了职工及家庭还商贷的压力,又省去了还款人每年都要去公积金中心、商贷银行办理一次业务的麻烦,真正做到了委托一次,即可"坐享其成"还商贷。目前,市直缴存职工在建设银行、江苏银行两家银行存有自住住房商业贷款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即可申请办理逐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业务。办理时,职工既可在上述商贷银行办理,也可以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处长 史宏昌:
年内,我中心将陆续开通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南京银行等六家银行的逐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业务,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到公积金便民红利。
来源:镇江民生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