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爱留守老人,省民政厅这样做
撰文 云南老年报 朱景芳 编辑:鞠元
加快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是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的关键,事关留守老年人晚年幸福生活,事关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创业,事关农村摆脱贫困奔小康。近年来,云南省民政厅以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为重点,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开展精准服务,将关爱落到实处。
供图建立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守护农村留守老年人
2018年,省民政厅联合省人社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卫计委、扶贫办、老龄办等9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目标和工作任务。强化家庭和子女在赡养、抚养留守老年人中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在维护留守老年人权益中的基本职责;充分发挥老年人组织、村民互助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两年来,州、县、乡各级逐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政府支持保障、部门协同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和老年协会发挥骨干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形成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的通知》,对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履行好特殊群体兜底保障职能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地积极探索创新采取微信、电话(视频)等智能化巡访方式,分类开展走访探视和关爱服务,定期走访探视对因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年人尤其是特困老年人,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必要帮扶。建立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开展精准服务
近年来,省民政厅还制定下发《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的通知》,指导各州市对辖区内农村留守老年人数量进行汇总统计并掌握动态变化,县、乡两级建立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各州(市)、县(市、区)结合留守老年人的数量分布情况,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村(组)干部、老年协会会员和志愿者等重点对空巢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等进行生活陪伴、代办事项、紧急救助等上门服务。
昆明市禄劝县在村级设立爱心护理员,专门负责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探访、生活照料、老年人权益维护等服务工作。大理州洱源县三营镇郑家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自治组织作用,把有带领致富能力和条件的7名党员组成党员帮扶小组,时刻关注村中留守老年人生活状况,及时帮助其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保山市施甸县“公益就业”关怀农村留守老年人项目覆盖全县13个乡,政府、村委会、社会组织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陪伴人员每月定期回访老年人进行陪伴,并根据老年人需求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如日常生活照料、物品代购助购、沟通陪伴、社会融入、娱乐活动等。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补齐短板
全省民政部门不断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加强包括农村敬老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等在内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得到有效改善。近年来,我省在农村养老服务具体实践中形成昆明市晋宁区“爸妈饭桌”“爱心饭堂”,在全省首创农村“以地养老”模式;曲靖市陆良县等地举办“幸福餐桌”等群众自发型养老模式,也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下一步,云南省民政厅将继续推动实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定期巡防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