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蓬莱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我区新增3处电子监控,现将电子监控设备安装位置通告如下:
1、北关路龙华大酒店东至文化旅游局西路段,两侧,禁止停车线抓拍:
2、兴蓬路与东关路路口以东路段,两侧,禁止停车线抓拍
3、一中北路周边:一中北门向东至小泰山东路路口道路两侧;一中北门前网状线及一中北门两侧停车场北侧,禁止停车线抓拍。
以上电子监控设备执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9月6日。
特此通告。
蓬莱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9月1日
来源:蓬莱交警
编辑:王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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