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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接连出毛病 消法帮忙达成退车协议

2020-09-02新闻11

满怀喜悦买辆新车,结果新车屡屡“罢工”,这事发生在谁身上都是件糟心的事。

2017年9月份,消费者凌朝阳在鞍山市某品牌车4S店购买了一台某型号高配汽车。先是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传感器坏了、电子门窗坏了、减振器坏了、变速箱坏了,特别是变速箱在更换半年内又坏了,二次更换后又坏了,两年之内共更换三次。半个月前变速箱又坏了。这期间消费者凌朝阳同店方协商更换未果,甚至无人管。因为车总出毛病已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出行。不久前,忍无可忍的消费者来到市消费者协会,希望消协能帮助他更换车辆。

接到投诉后,市消协工作人员多次约谈某品牌4S店,要求其给予书面情况说明。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要求,消费者可以到任何一家生产者约定的修理者处对车辆进行维修,如出现无法联系修理者的情况,可联系生产者协调安排车辆维修索赔事宜。《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免除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和质量义务。最终双方达成一致,以77820元的价格签订了退车协议。

就这件投诉,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小型汽车作为人们的日常出行工具,性能安全不容一丝马虎。汽车行驶在路上,如果出现问题,将有可能出现严重交通事故。汽车生产商们,理应将用户的安全作为立足之本,而不是仅仅为了赚钱。很多车主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车辆的变速箱有故障,便向销售方讨说法,可往往得到的都是口头承诺,维修车辆并没有实际性的进展。最后,无奈只能向厂方提出交涉,但同样,也是交涉多次也不会有太好的结果。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类似的情况,应该通过消费者协会提出诉求,理直气壮地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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