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兰红进行肢体矫治手术康复后在自家菜地里劳动。(人民网 刘怡 摄)
弓着腰、弯着腿、拄着木棍一瘸一拐走了52年的余兰红,“做梦也没想到这一生还有站起来的一天”。
“以前别人走一小时的路,我要走两个多小时,腿还特别疼。”家住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六苴乡六苴村委会铜矿队小组的余兰红自小便患有先天性右膝内翻畸形,从学会走路起便只能依靠一根木棍站立和行走。
回忆起康复前的生活,余兰红依然还会难过。行走不便干不了农活,只能在家做一些轻巧的家务,“靠家里人养我,感觉自己是一个累赘。”始终无法自力更生养活自己成为压在余兰红心底的一个巨大包袱。而腿部的残疾也给余兰红带来了深深的自卑:“以前年纪小的时候别人嘲笑我,只能回来偷偷地哭。”慢慢的,余兰红开始不愿意上街,也很少见生人。
女儿智力残疾,丈夫也在2014年不幸患上了左肾积液,三年后更发展成肾萎缩,“村里除了另一户,就属我家最穷。”沉重的经济负担让余兰红始终没有得到过系统地治疗。曾经余兰红也去县里的医院照过片子,但医生摇摇头表示县里的医院治不了,一想到去楚雄州里和昆明市治疗可能要花一大笔钱,余兰红便再也不敢打听治疗的途径。
转机发生在2017年。被列为建档立卡户的余兰红了解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看病住院可以报销90%的医疗费,恰逢北京专家到楚雄州里的医院看诊,余兰红在亲戚地劝说下到了医院检查。当听说自己的腿可以治好,余兰红高兴地一晚上没睡着。
2017年11月,余兰红接受了腿部矫治手术,在同一批病人里余兰红年纪最大,恢复的却是最快。手术后余兰红咬着牙进行康复训练,2018年底余兰红彻底丢掉了助行器,终于能像正常人那样自如地站立行走。
康复后的余兰红不仅发现自己长高了,现在的她还能背一二十斤的重物,也能下到地里干农活,从地里到家要爬一段山路,以往拄着木棍要走20多分钟,如今余兰红几分钟就能走完。
余兰红进行矫治手术的总医疗费用是58805.32元,在基本医保报销41163.74元、兜底保障报销了11761.08元后,余兰红只承担了10%的医疗费5880.5元。
医疗保障扶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基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开展的贫困残疾人矫治康复专项行动,有更多像余兰红这样的贫困残疾人能放心地走进医院,接受肢体矫治手术,恢复生产能力。
按照制定的《楚雄州医疗保险精准扶持贫困肢体残疾人矫治康复实施方案》,楚雄彝族自治州在对部分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倾斜医疗保障扶持政策。在坚持基本的报销原则下,对矫治手术和康复治疗符合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不纳入当年总量控制,单独按病种结算,并按照协议约定足额给予资金保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矫治和康复治疗患者,及时给予医疗救助。
在医保政策的支持下,越来越多的贫困残疾人选择走进医院进行手术,对于这样的变化,楚雄彝族自治州残疾人矫治康复中心楚雄万和医院院长孙源有着更直观的感受,“以前我们下乡做肢体矫治筛查,筛查过后能做矫治的十多个人中最后只有一两个人走进医院进行手术,近两年我们筛查能做矫治的人里有一半来到了医院。”
截至2020年6月底,楚雄彝族自治州共筛查符合集中救治条件并开展矫治576人,住院总费用达到1881.20万元,医保报销1568.68万元,人均医保支付达到11.79万元,次均实际报销比例达83.61%,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的实际报销比例达到了91.66%。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局长祝春燕表示:“在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的人占了很大比例,他们丧失了劳动力无法开展生产生活,医疗保障扶贫惠民政策让这些贫困残疾人能够放心地进行治疗,让他们恢复一部分生产生活能力,实现自救,从而真正达到‘造血式’扶贫的效果。”
“以前拄着的那根木拐棍已经当柴烧了。”说罢,余兰红提起一大桶水快速地走进厨房把水倒进了灶台旁的大缸里。如今的她行动自如,干活麻利,除管理自家的菜地外,每月帮忙带孩子还有一千四百元的收入。55岁的余兰红感叹,站起来后不仅脚站直了,腰杆也挺直了,“不用再靠老公养,我自己就能养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