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9月2日讯(记者 范金鑫)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我省已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公报》也已印发。据介绍,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除移动源外,共调查了26.58万个普查对象。
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鞠振平介绍,这次普查历时长、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全面普查阶段的工作又分了三个小阶段。一是清查阶段,主要是摸清普查对象名录,搞清楚普查对象有多少、在哪里的问题。二是入户调查阶段,对清查阶段确定的普查对象开展报表填报。三是数据汇总分析阶段,开展填报数据审核、汇总分析。
鞠振平说,山东一直把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作为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不仅在清查阶段抓,而且将其贯穿整个普查全过程:一是部门名录参考,现场摸排核实。2018年4月,省普查办统一组织省水利、地税、统计、工商等部门累计提供191.4万家清查参考对象,排重补漏、筛查整合,完善普查参考对象名录。普查员通过厂区门口拍照存档等方式有效实现真入户、真排查,确保现场排查效果,实现“已有统计企业不会漏,不在册企业现场排查补充不能漏”。
二是注重结果分析,严格质量核查。清查现场摸排结束后,立即开展了数据核实整改工作。与“一污普”、省畜牧局等掌握的数据进行了比对分析,针对部分地区产业聚集区开展专项现场调研及名录核实。后期,还专门印发了查漏补缺专项行动的通知,将普查对象名录与我们掌握的清单进行比对,涉及供电、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畜牧部门“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环境统计、重点排污单位等21类单位名录,共计比对各类污染源调查对象86.8万个,进一步核实增补普查对象。此外,省级组建了核查组,对全省各设区市开展了前期准备及清查阶段的省级质量核查,对清查底册名录清单中的对象及信息逐一核实,对核查区域进行现场踏勘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