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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2234余万元国家赔偿!张玉环:“我现在活在阴影下,更重要的是恢复名誉”

2020-09-02新闻13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马旭

9月2日,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从张玉环处了解到,刚刚他在家人和律师的陪同下,已向江西省高院提交国家赔偿金申请共2234余万元。

他向记者强调:“其实对于赔偿金,我和家人都不太在意数额。因为我现在还活在阴影下,更重要的是先恢复我的名誉,并且弥补我和家人的精神创伤。”

“因为法院‘疑罪从无’的判决,导致现在还有人认为我是真凶,村里也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我,这给我和家人造成了极大的困扰,我们现在已经搬到县里住了。”张玉环补充道。

“可我这明明就是事实清楚的无罪,而不是‘疑罪从无’啊!” 张玉环说。

沉重的精神压力下,自8月4日被宣告无罪以来,他每天晚上只能睡三、四个小时,“我还查出来了严重的糖尿病,重活都不能干。最近一直在医院打吊针,这次出来还是跟医生申请的。”

对此,张玉环认为,除了金钱赔偿外,有关单位还应在《人民日报》、《江西日报》等国家和省级媒体上发布相关消息,为自己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消除错案带来的负面影响,“让我无罪后的生活,能过得不再坎坷,顺利一些。”

据东方网·纵相新闻此前报道,张玉环被羁押长达9778天,是国内已知被羁押最久的疑案当事人。

1993年10月,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张家村两名男童被杀,村民张玉环被警方锁定为嫌疑人,最终被判处死缓。

南昌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时,张玉环辩称冤枉,称是公安局逼打招认的。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用手卡、绳勒、棍打的方式将邻居家两男孩杀害并抛尸水库,犯故意杀人罪。

该判决中,南昌中院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罪行严重,但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据了解,此次审判无律师为张玉环辩护。

2001年,张玉环在服刑期间持续申诉,2018年6月13日,本案代理律师王飞和尚满庆在查阅张玉环案的案卷材料后提出诸多疑点:

物证缺乏鉴定,无法直接证明张玉环作案,无法排除其他可能性并形成证据闭环;全案仅有的两份有罪供述之间存在很大出入;江西高院终审时没有律师为张玉环辩护,涉嫌程序违法等。直到2019年3月,江西高院决定再审。

张玉环的辩护律师王飞与尚满庆在7月9日的庭审中均对其进行无罪辩护。辩方表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张玉环实施了杀人行为。

张玉环也在庭审中表示,自己此前之所以作出有罪供述,是因为公安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采用拳打脚踢、木棍击打、牵来狼狗等方式对其刑讯逼供。

检方发表的辩论意见认为,原审裁判认定的物证证明力不足,原审认定的犯罪工具麻袋、麻绳均不能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此外,张玉环的有罪供述前后不一,存在先证后供的违法情形,真实性存疑。最后,检方建议法院依法改判张玉环无罪。

2020年8月4日下午16时,江西省高院就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公开开庭宣判,法院最终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张玉环无罪。

#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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