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儿媳妇不孝顺公婆怎么办? 同在屋檐下儿媳妇接公婆

2020-07-19知识6

有儿媳不愿意跟公婆一同吃饭的吗? 看到这种问题,我只能苦笑,如果一个儿媳连和公婆同桌吃饭都厌恶的话,已经表明了儿子和儿媳的婚姻已经出现了问题,俗话说的“爱屋及乌”不无道理,世上确实有让人无法沟通不讲道理的公婆,而且大有人在,但如果儿媳非常爱自己的丈夫,那么,就看在自己丈夫的份上,原谅公婆,毕竟有今生,无来世,同船过渡还得五百年修,何况还是同一个屋檐下的婆媳和翁婿?得饶人处且饶人,公婆再有错,也还没有到连饭都不愿意同桌吃的地步,结婚前把眼睛睁大点,婚后我们不妨把眼睛闭起来,忘掉仇恨,学会宽容,这样你就不会一天到晚活在怨恨中,才能让自己开心起来,也才能经营好自己的爱情和婚姻。有多少儿媳妇不喜欢和公婆居住在一起的?有这种想法是不孝吗? 儿媳妇不喜欢和公婆居住在一起,这是基于情感,以孝顺不孝顺不能划等号。当然,公婆也未必喜欢和儿媳妇居住在一块,眼不见心不烦,各自安生。你们会介意跟公婆住在同一屋檐下吗? 第一,我从没和公婆一起住过,第二,只有两个儿子的家庭,我相信,公婆跟两个儿媳妇的关系总归有出入,我是外地媳妇嫁到他们家的。当我嗅到不和谐的待遇时,我就暗自告诉自己要自强,就在婆婆家做个月子,然后就带着孩子随老公外出打工,当老人喊我不能带孩子时,怀里确抱着老大家的孩子,我就意识到了状态,然后孩子就随我一起在外流浪,我们努力奋斗三年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这期间公婆未曾提过要看孙子,当然我们也没有回去,后来公公生病,我家拿出十万,老大家未知,因为老大家说他们伺候公婆,出力的,我也没有去计较,因为我觉得只要老人身体健康就好了,此做法老公很开心,因为我不去计较,当然老公对我更好,相反对我父母也很好,平时过节啥的,我都会给老人送礼物,东西都是一式两份,两家老人都一样,现在条件好了,孩子也大了,有时间也让孩子回去看看爷爷奶奶,现在公婆到处夸我,我觉得我做的这些,只是让我自己的小家更幸福,现在一家三口居住这个城市里挺开心,每天虽然忙碌,但是依然很满足,公婆要是来看孩子,我会欢迎,个人意见,分开住最好,这样婆媳关系要好点,最主要的还是心态大度,面相大海,春暖花开结了婚无法和公婆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有吗?为什么? 家庭最主要的矛盾就是婆媳关系,现在女人结婚前在娘家是公主,娇生惯养,基本上什么家务都没有做过,结婚后和公婆住在一块,什么家务都不做,婆婆就会埋怨,就会背后对儿子说媳妇的不是,时间久了老公就会抱怨媳妇不够勤快,抱怨媳妇这个不干那个不做,再加上年龄上的代沟,生活习惯的不同,和公婆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久了,就会吵架,就会婆媳战争,缓和婆媳矛盾最好的方法就是分开居住!儿媳妇跟公公住同一屋檐下为什么会很不方便? 当然还是有很多的不方便的,但是只要平时稍微注意点。没事就待在自己的房间里面,如果公公也稍微注意点的话。我想还是没什么的,个人做各人的事情,不会有太大影响。。儿媳对公婆态度冷淡,在公婆主动跟其说话的时候也只是“嗯”一声,如何看待这样的儿媳? 这个问题我遇到过,我是儿媳妇。那段时间真的是心被伤透了,我自己原生家庭条件还是不错的,我一直没心没肺的感觉只要你对他好,他一定会对你好的,石头心也会被捂热的,直到有一次。公公家里是开个小门市,卖五金的,门市的前面是卖五金修电瓶车,后半部分是暂住的地方,有个保险箱,钥匙只有公公一个人有,屋里有两个摄像头,屋外有一个,这是前提话。有一次,就是那么巧,摄像头坏了,让我看一下我不会修不知道怎么了,第二天准备找人修的,然后第二天我休息,带着两个娃过来找婆婆,她不在家,孩子去屋里转一圈真的不在,我就在外面没进去,有两个老头跟公公在外面说话,没理我,我走了。重点来了,第二天我准备上班给孩子送给我婆婆的时候,他们诬赖我说保险柜里的钱不见了800块钱,说是我拿的,吵了一架,说是我故意趁着摄像头坏了的时候跑到屋里面打开他的保险柜然后拿了800块钱!我平生就没受到这么大的诬赖,最后报警了,闹得全部人都知道,还好老公维护我,我家卖电动车的,有时候一天进账出账都几万,老公交给我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我自己上班一个月也是几千块钱,至于偷他拿八百块钱吗?就算偷的话我也全部拿完,就拿800做什么。之后我跟老公说,如果你当时不站在。丧偶儿媳是否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儿媳本来应当协助丈夫赡养公婆的,但随着丈夫去世这一义务便即告消灭。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负有扶养义务,但除此以外便不对其他老人负有任何扶养义务。也就是说,每个公民对自己父母的扶养义务,并不会随着缔结婚姻关系而当然移转到配偶身上。所以,虽然儿媳在道德层面应该和丈夫一起赡养公婆,但她却并不因此负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当然,虽然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但于情于法都应当协助丈夫赡养公婆。毕竟,一旦缔结婚姻关系后,夫妻双方便在家庭关系和经济关系上结下了千丝万缕的紧密联系,几乎是不可能和对方完全撇清各自单独的权利义务的。正因为如此,儿媳协助丈夫赡养公婆便是题中之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只不过,妻子协助丈夫赡养公婆的义务,是基于她和丈夫的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如果丈夫不幸去世,那么她和丈夫之间的婚姻关系也告解除,由此所生的协助义务也随之消灭。当然,如果妻子在丈夫去世后,主动代替亡夫承担起赡养公婆的义务,那么法律也并不禁止。同时,法律为了鼓励这一行为,明确规定儿媳在丈夫去世后赡养公婆的,能获得他们遗产的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同一屋檐下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