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2020雷霆行动”、涉农合机构系列执行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8月25日-8月27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孙海到呼玛县人民法院、塔河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执行工作,并就涉农合机构案件与呼玛县、塔河县农村商业银行代表进行了座谈。
会上,孙海局长听取了呼玛法院、塔河法院1-8月份执行工作情况,逐案分析了涉及农村商业银行系列执行案件,并结合全省、全区执行工作提出了下一步执行工作要求。
一要紧盯各项执行质效指标,均衡结案,进一步加大执行保全工作的开展,稳固各项指标。
二要大力开展“2020雷霆行动”。充分利用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打击拒执违法行为。
三要积极推进各类专项执行活动。对涉党政机关、涉农合机构系列案件要从速执结。
四要加大信息化成果运用。要充分利用智慧执行应用等现代化科技手段,熟练掌握人民法院移动执行平台APP的操作,推进执行质效提升。
五要积极拓展执行渠道,创新执行方法,利用信息共享,学习借鉴兄弟法院先进执行经验。
六要加大执行宣传力度,讲好执行故事,多提供好的执行素材,让人民群众了解执行工作、肯定执行成绩。
素材 :执行局
编辑 :孟爱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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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松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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