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二轮车别任性,已有赣州人被判刑!
醉酒驾车、无证驾驶、开车玩手机……
这些危险驾驶行为
像一颗“不定时炸弹”
随时准备上演一出车毁人亡的惨剧
有的人认为
这都是开汽车才会发生的事
骑个二轮车、三轮车不要紧
看看下面这几个真实案例
你还这样想吗?
酒后驾驶二轮燃油超标助力车,拘役2个月
2019年4月19日19时许,刘某荣饮酒后驾驶二轮燃油助力车途经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章贡路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刘某荣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4.4mg/100ml,其驾驶的二轮燃油助力车属于机动车。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荣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其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依法可以从重处罚。遂判处刘某荣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大意驾驶摩托撞死人,获刑10个月
2019年8月22日晚7时许,陈某晶驾驶摩托车时,因注意前方路面动态情况不够,碰撞到前方邹某珍骑的自行车,邹某珍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未确保行车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综合考虑陈某晶的犯罪事实以及自首、自愿认罪、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等情节,判决陈某晶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无证驾驶无牌三轮车致人重伤,拘役5个月
2019年9月16日20时18分许,陈某富在无驾驶资格驾驶无牌照的三轮车途中,碰撞横过马路的被害人李某海后,碰撞罗某军停放在道路右侧的小型普通客车,造成李某海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被害人李某海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其驾驶的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陈某富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富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综合考虑陈某富的犯罪事实以及自首、达成分期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判决陈某富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驾驶无牌车撞伤人逃逸致人死亡,获刑7年
2019年10月8日18时29分16秒,骆某煌无证驾驶无牌二轮燃油助力车(搭载黄某华)途中,与行人刘某连发生碰撞,相撞后刘某连受伤倒地,随后骆某煌驾驶助力车搭载黄某华往唐江方向逃离现场。2019年10月8日18时31分43秒,廖某胜驾驶小型客车沿G357国道由龙华往唐江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与之前事故中受伤蹲坐在路上的刘某连发生相撞,导致刘某连当场死亡。2019年11月21日,交警部门对两次事故分别作出认定:1、廖某胜驾车与刘某连发生交通事故前,骆某煌承担全责,刘某连、黄某华不承担责任;2、廖某胜驾车与刘某连发生交通事故,骆某煌、廖某胜共同承担本起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刘某连、黄某华不承担本起事故责任。骆某煌在2019年10月9日被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骆某煌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使被害人再次被车辆碰撞后当场死亡,属逃逸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骆某煌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骆某煌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骆某煌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醉酒驾驶无牌车,拘役2个月
2019年4月9日21时许,胡某鹏醉酒后驾驶无牌二轮燃油助力车途中,被上犹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设卡路查民警拦下。经赣州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检测,胡某鹏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76.3mg/100ml。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鹏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城区行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判决胡某鹏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无证驾驶、无牌驾驶更要不得
望大家时刻保持警惕
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让道路少一分危险,多一分安全
来源:赣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