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行业清源”工作取得实效,2020年8月28日下午,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分管扫黑除恶工作检委会专职委员汪玲、第二检察部主任李勇、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院扫黑办主任程影一行赴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座谈,督导调研串通投标案件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张某某等77人串通投标案和窦某某等12人串通投标案等案件中,发现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行为人联合多家企业串通投标报价参与投标,针对此情况定远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6月30日对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该单位于2020年8月4日进行了回复。
会上,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康传富和综合监督检查股股长董晖就串通投标案件情况和检察建议书问题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并表示将进一步积极开展源头预防,规范交易各方主体行为,突出日常监管,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切实提升监管和整治质效,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消除串通投标案件对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在听取汇报后,该案的承办检察官李勇对强化招投标活动监管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汪专委就提升“行业清源”整治质效,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方面提出要求。
会后,汪专委一行人查阅了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清源”台账和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交流指导。